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云顶人才”项目的管理,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云顶人才实施方案》(厦城院人[2013]34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对入选2014年度首批云顶人才项目的人选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入选2014年度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首批云顶人才之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学术人才项目的人选。服务之星的年度考核工作将安排在9月份进行。
二、考核内容
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云顶人才实施方案》及培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重点考核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学术人才在2014年2月-2015年1月期间,在所在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和做出的贡献。
三、考核程序
1.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云顶人才实施方案》及培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请参加考核的人员根据自己应参加考核的类别,在总结自己相关职责履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详见附件),并于3月31日之前将“年度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交至组织人事处309办公室,同时将表格电子版本发送至rsc@xmcu.cn。
2.此次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学术人才年度考核由教务处、科研处、组织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对个人履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然后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并确定结果。
四、其他事项
1.成果时限认定:首批云顶人才之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学术人才填报2014年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的成果。
2.要求报送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复印件(只须提供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获得专利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及奖项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教学名师(含校级骨干教师)还需提交示范课教学或专题讲座的有效证明材料。
3.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2014年度30%专项津贴发放和2015年度70%专项津贴发放的依据。
4.请考核人员如实填写考核表,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行为,学院将提出批评直至取消相应资格及待遇。
请各系、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云顶人才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联系人:杨瑞兰 联系电话:5955338
附件:1.《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云顶人才实施方案》(厦城院人[2013]34号)文;
2.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首批云顶人才之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学术人才名单;
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首批云顶人才之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年度考核表;
4.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首批云顶人才之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5.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首批云顶人才之学术人才年度考核表。
组织人事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