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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高职考试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14-09-01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

第一学期高职考试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日历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安排,为了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高职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共21周。其中,教学时间:1-19周,考试及评卷登分时间:20-21周。根据学院相关规定,高职考试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具体考试业务由各系部和开课部门负责实施。

1.第19周前(含):各系部及开课部门完成公共必修课的非统考课程、公共选修课和专业课的C类课程及考查类课程的考试考核工作。

非统考公共必修课包括:《体育》、《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军事理论与防空1》、《军训》等课程。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试时间以继续教育中心有关通知为准。此外,电子系计算机基础教研室应另行安排时间组织未能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进行校内上机考试。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应在最后一次课安排随堂考核。

专业课C类课程及考查类课程主要依据《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中界定的课程。

2.第20周:各系部及开课部门完成公共必修课的统考课程和专业课的考试类课程的考试考核工作。

公共必修课统考课程包括:13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14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和《公共英语(1)》等课程。考试时间暂定在第20周的周一(2015年1月12日14级课程)上下午和周二(2015年1月13日13级课程)上午进行。

专业课考试类课程依据《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中界定的课程。

3.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课程的补考时间暂拟于下一学期第2-3周进行。

二、考核形式及平时成绩

(一)各系部及开课部门应积极贯彻落实《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高职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原则意见》(厦城职院[2009]181号)文件的要求,大力推进课程考试评价改革。

(二)学生学业成绩按学期记载,原则上理论课考试采用百分制,考查课和实践教学环节采用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课程成绩原则上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必须“双及格”,方能认定通过该门课程考核,才能取得课程学分。

学生旷课或无故缺交作业超过1/3,平时成绩不及格。平时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参加该门课程期末考试。

(三)课程平时成绩由平时作业、小测、实践成绩、期中测试及学生出勤情况等构成。

原则上,纯理论课(A类)平时成绩占课程综评成绩的20%~30%;理论加实践课程(B类)平时成绩占课程综评成绩的30%~40%。对实践性较强或某些特殊课程需要改革考核形式和内容或提高平时成绩比例,教研室可提出申请,说明该课程平时成绩的主要结构,经系部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执行。纯实践课(C类)可以根据实践考核结果确定课程成绩。

(四)各门课程的所有教学环节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课计划及学院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未完成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综评成绩和相应学分。

三、命题工作

(一)第10周(11月7日前),各系部及开课部门认真填写《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高职课程考务信息表》(附件1)中任课教师、命题教师和考核方式等信息,按时报送教务处考务。

(二)第14周(12月5日前),命题教师草拟课程的考试大纲(或期末复习指导书),经开课教研室审核定稿,发给各相关教师和学生。同时,考试大纲(或期末复习指导书)的电子文档报送开课部门存档备案。

(三)第15周(12月13日前),命题教师应完成课程命题工作,将试题上交开课教研室审核定稿。已定稿的试卷及评分标准制成纸质样卷装袋密封送交教务处考务存档保管。同时,试卷及评分标准的电子文档(文件名写明课程名称、适用专业或班级和命题人)统一打包上交教务处考务备案。

命题教师、审卷教师及试题接收、保管等相关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四)命题的具体要求:

1.各门课程的试卷及评分标准一律按A、B两套试卷编制(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一套作为补考试卷),经开课教研室审核定稿后,试卷及评分标准打印出纸质样卷,按A、B套分别装袋。注意A、B套试卷的纸质样卷和电子文档保证一致。

2.命题教师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命题工作。试题内容应覆盖教材内容的主要知识点,试卷题量适当,完成时间应控制在1~1.5小时之间,要保证A、B两套试卷题型一致、难易相当、难度适中,两套试卷试题相同重复率(按分值计算)不超过20%。试卷由开课部门负责人随机抽选一份为正考试卷,另一份则为补考试卷。

3.开课部门要把好试卷质量关。卷面文字表述要准确无错误。格式统一要求如下:

纸张大小为A3;试卷标题为黑体小二号字,试题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版面应注意四周边界留空白5cm以上空间。

另附答题纸的试卷,要注意试题卷上明确标明“试题”字样,试题卷面要行距紧凑,不留空行空格、也不留评分栏等。答题纸上要明确标明“答题纸”字样。

外语试卷的题头部分应以中文形式体现。

标题格式: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XX学年第X学期期末考试

XX专业XX级《XXXX》试卷A(或B)

学生姓名学号班级栏放在标题之下、总评分栏之上。

试卷分页每页都应标上总页数和页码。

四、试卷印刷与保管

第17-18周,教务处和开课部门指定专人印制试卷,分装密封。所有试卷由教务处考务统一锁柜保管,并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前发放给开课部门。教务处和开课部门相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和保管工作,责任到人,谁保管谁负责。

试卷及答卷原件要保存至学生毕业1年后,以备查阅。

五、监考工作

第15-16周(12月19日前),教务处和系部统一编排考试监考表(附件2)。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监考人员由各系部选派老师担任。监考采用回避制度,班主任和辅导员不能担任本班学生考试监考,任课老师不能担任所授课程考试监考。

六、评卷登分

第21周(2015年1月22日前),各系部组织任课老师(包括外聘老师)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要求任课老师必须严格认真批改试卷,合理评定成绩,并且及时准确录入成绩,做好试卷分析。学生成绩单经评卷老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汇总送交系部和教务处考务存档。

七、考试检查

期末考试期间,学院将开展教学检查,对期末考试的各主要环节进行质量监控,包括试卷命题质量、系部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监考人员的配备和履行职责情况、考场秩序和考场纪律执行情况等工作。检查方式主要采用学院抽查和系部自查相结合。

学院组织的巡视检查工作由质量监督与保障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系部应积极配合。考试期间,系部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准时到岗,配合考场的巡查工作。

各系部要在期末考试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撰写《高职期末考试工作分析报告》(附件3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送教务处。

八、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工作

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各系部全力配合做好学生报名、试卷印制、监考等工作。

1.第1-2周(9月12日前):学生本人申请报名补考,各系汇总、审核,并上报补考课程及学生名单(补考申报表格附件4)。

2.第3-4周:教务处和开课部门组织补考试卷印制和考场监考安排。

3.第6周(10月9-11日):组织补考课程考试。10月11日上午安排13级《公共英语(1)》补考;下午安排13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笔试补考,魔灯考试由思政课教学部另行安排时间补考。

4.第7周(10月17日前):完成补考评卷和登分工作。

特别注意: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至今仍欠学费的学生不能参加补考;平时成绩不及格和期末考试未办理缓考手续无故缺考的学生不能参加补考,不予申报补考资格。

九、本文未尽事宜或调整,教务处将另行通知。